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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CO07 发表于 2007-7-2 13:15

老师,我终于知道你说的"十恶女人"是指的什么了

“太阴火铃同位,反成十恶”,网上说主"灾祸,挫折."
我的命宫就是"太阴火星", 难道真如坊间流传,是"下格"吗? 另外,老师还说我是"化科加四级" ,不明白耶!请教老师!

Seafar 发表于 2007-7-3 22:43

你根本沒懂。

誰說土匪就 定會被槍斃?國民黨以前不也說共產黨是共匪?

竊禮亂序者曰「十惡難赦」,沒被逮到的叫做反黨,有朝一日,定然竊國。被逮到的叫做「該死」。

不需要定那種約定的就不必亂定。亂七八糟搞。這叫做「亂序紛飛的美女」。你那個契約是訂婚契約好不好?訂婚契約無法律效力。你還聽不懂?

[url]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thread-14056-1-2.html[/url]

[[i] 本帖最后由 Seafar 于 2007-7-3 23:07 编辑 [/i]]

Seafar 发表于 2007-7-3 22:51

你那個契約如果法院幫你做公證,那中國的法院該徹底做司法改革!

天下哪還能夠因為你幫哪個男人事業成功後,結果那男人非得要娶你的?一定要取你就表示他非得跟你上床。唉,你這樣的契約若可行,那不就是說;「年輕人,你幫我搞好公司,然後我們兩年後我當你爸爸,你當我兒子,我們要是誰毀諾,那就誰賠一百萬給對方。為了保證契約有效,所以我們到法院公證。」

法院要是幫你做這種公證,那法院該關門大吉了。親屬關係成立前,不能以親屬關係當作交易與對價,除非公法明訂了強制條件,好比孤兒收養等等。這是全世界共通的法理。

好了,那我這樣比方:「我是Seafar,我幫你算命,我若算得準,你要嫁給我。算完之後,不嫁給我,你就要賠我一百萬。我算準了之後不想取你,我也要賠你一百萬。」
結果你說:「好」
然後我說:「我們到法院公證!」

瘋了!真是瘋了!這到底是什麼契約?!!!
法院不能強制任何非血親關係的兩個人成為親屬。理解了沒?未有親屬關係的兩個人,法院不能強制其形成親屬關係。要不然那不等於法院可以在兩年後強迫「不願上床者」要賠一百萬?

[[i] 本帖最后由 Seafar 于 2007-7-3 23:12 编辑 [/i]]

COCO07 发表于 2007-7-5 09:27

喔~~原来是 我"乱七八糟打乱法序"叫做十恶美女, 耶,我明白了. 哈哈.


老师, 不过在看懂你说这些之前, 我们已经签了契约了........  
为什么要签这个合约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这两年必须分离两地, 我有点不放心他,
他更怕我去找其他男朋友.互相不放心!哈哈.

现在签了合约, 也不知道后续会如何.


现在俺明白"十恶美女"了,那么化科加四级又是什么呢? [em40] 老师,偶知道偶迁移宫有一个天机加"化科",是今年流年命宫.

shinji 发表于 2007-7-5 10:21

[quote]
老师, 不过在看懂你说这些之前, 我们已经签了契约了........  
[/quote]
根据<合同法>,契约不可以违背法律,这样的契约已经明显违背《婚姻法》了,
就是说,您的契约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这并不是说您不可以制定这样的契约,而是说,您不可以此契约作为打官司的凭证,即便另一方违约的话。
这样的约定只能有心理上的约束,没有任何实际意思。


[quote]原帖由 [i]COCO07[/i] 于 2007-6-24 23:35 发表 [url=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60250&ptid=14056][img]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Seafar老师, 我如果不履行婚约,我也是要赔偿的. [/quote]

也就是说,您不履行婚约的话,不必赔偿。对方也一样
LZ明白了?

[[i] 本帖最后由 shinji 于 2007-7-5 10:32 编辑 [/i]]

COCO07 发表于 2007-7-5 11:46

[quote]原帖由 [i]shinji[/i] 于 2007-7-5 10:21 发表 [url=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61286&ptid=14157][img]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
根据,契约不可以违背法律,这样的契约已经明显违背《婚姻法》了,
就是说,您的契约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这并不是说您不可以制定这样的契约,而是说,您不可以此契约作为打官司的凭证,即便另一方违约的话。
... [/quote]




恩,明白了.  其实就是像你所说的, .只是多了一种心理约束力. 但是对于不善表达的男人来讲, 他愿意不犹豫签这样另类"乱序契约"(是偶提出来的,哈哈) , 对于需要言语肯定的女人来讲, 也是一种鼓励吧.

Seafar 发表于 2007-7-5 11:52

[quote]原帖由 [i]COCO07[/i] 于 2007-7-5 09:27 发表 [url=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61285&ptid=14157][img]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喔~~原来是 我"乱七八糟打乱法序"叫做十恶美女, 耶,我明白了. 哈哈.


老师, 不过在看懂你说这些之前, 我们已经签了契约了........  
为什么要签这个合约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这两年必须分离两地, 我有点不 ... [/quote]


你就当家家酒,反正也是你两自己的酒席,谁管你谁赔谁一百万。赔的人是傻瓜。
你自己也没有定「要是谁搞七捻三,那要不要继续下去?要不要赔?」

既然你要玩家家酒,那你赶紧再去加注一条「谁劈腿,谁赔一千万!」快呀,快呀,到时候你就就看看劈腿的男女须不需要赔钱给他的男朋友或女朋友。

shinji 发表于 2007-7-5 12:59

[quote]恩,明白了.  其实就是像你所说的, .只是多了一种心理约束力. 但是对于不善表达的男人来讲, 他愿意不犹豫签这样另类"乱序契约"(是偶提出来的,哈哈) , 对于需要言语肯定的女人来讲, 也是一种鼓励吧. [/quote]

我服了, 「女」「孩子」的逻辑果然不是我这样的人能领悟了啊。[sm23]

今禅子 发表于 2007-7-5 16:37

[attach]2121[/attach][quote]原帖由 [i]shinji[/i] 于 2007-7-5 12:59 发表 [url=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61313&ptid=14157][img]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

我服了, 「女」「孩子」的逻辑果然不是我这样的人能领悟了啊。[sm23] [/quote]



所以要拒绝一个女人
就要说得清清楚楚……

唉……世间的事情,太过奇怪

凡尘终将归泥土
何妨折磨抱病身

COCO07 发表于 2007-7-5 17:16

[quote]原帖由 [i]Seafar[/i] 于 2007-7-5 11:52 发表 [url=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61304&ptid=14157][img]http://www.staryi.com/xysq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


你就当家家酒,反正也是你两自己的酒席,谁管你谁赔谁一百万。赔的人是傻瓜。
你自己也没有定「要是谁搞七捻三,那要不要继续下去?要不要赔?」

既然你要玩家家酒,那你赶紧再去加注一条「谁劈腿,谁 ... [/quote]
可是签都签了呀.管他呢.只要我们认真就好.

老师,化科加四级是甚么哟?

小土猪 发表于 2007-7-7 22:31

呵呵。原来林子大了真的什么鸟都有。
改明儿,我有了男朋友,也用这个契约逗逗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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