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如生小孩、办婚事、敬神等,也十分注重三、六、九日的选择。如生小孩,讲究九天待亲戚,俗称"办九(日)儿"。九是三的倍数,准此,十二天、十五天、十八天、满月都是待亲戚的喜庆日子,它们也都是三的四、五、六和十的倍数。办婚事择好(日子)儿,通常都选择这些日子(二十三除外)。结婚后的第九天,新娘被娘家接回去,叫"过九(日)儿:'。由于人们认为三、六、九是吉祥的日子,所以除婚嫁外,办其他事也多注意选择这些日子。由此, "三六九,遍天走",成为民间一个谚语。九月初九日称重阳节,在这一天降生的男孩起名重阳。
旧俗,敬神为三叩首,对亡人和生人都是四叩首,表示亡人和生人都没有享受三叩首的资格。
三、六、九这三位数在《周易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,尤其是三更为重要。如《系辞下传》说:"《易》之为数也,广大悉备,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,有地道焉。兼三才而两之,故六;六者非它也,三才之道也。"叶国庆在所著《八卦所含之数》一文中说:"我国古初之数,或仅计至三。深受《周易》影响的《老子》曰: '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'曰'三生万物'者,乃视三为极大之数也。"
再如"六"和"九",六十四卦每爻都离不开六和九,因为"六"是太阴,代表阴爻,"九"是太阳,代表阳爻。
(二)关于七 七,主要用在丧葬方面,如老人死后,定在七天出殡。殡后对死者的祭奠日为三七、五七、七七(俗称"尽七")。由于"七"主要用于丧事,人们把它视为晦气,不吉祥的象征,于是便产生了"七不出门,八不回家"的忌讳。旧时,儿童游戏中有一种叫"拔七根"。三五个儿童在一起,各人伸出一个食指,上下插合在一起,然后由下至上依次拔出,向上层移动,数着第七者为输,受罚唱个歌或说个曲儿。完了重新再拔,意为拔除"七"这个含有灾难意味的数。
"七"和《周易》的关系:《周易》卦辞和爻辞有关年月日时的共14次,其中涉及日的5次,三处直书"七日"。《复》卦辞说:"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。"《彖》传说:"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,天行也。"高亨《周易大传今注》说:"卦辞云'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'者,盖至七而复乃天道运行循环之数。并在《蛊》卦注中说:所谓'天道运行始于一而复于七,终则又始,往复循环。'是以一年四时(季)为据。春夏两季(正至六月)六个月属阳,至第七个月(七月)阴气至七而复;秋冬两季(七至十二月)六个月属阴,至第七个月(正月)乃是阳气至七而复。又说:"《周易》卦之爻数亦至七而复。每卦六爻: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,依次数之,数至第七,则复于原爻,正是至七而复,乃代表天道。"这就是说,古人用七来计日,认为这是遵照上天(即大自然)的规律行事。由此可见,人们把七日作为先辈殡葬的日期,并把七日的单数倍数(如三七、五七、七七)作为对死者的祭奠日,都是本照《周易》"七日来复,天行也"这个至大至高的自然法则而来的。
(三)关于奇数和偶数 奇数和偶数在民间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。婚事多崇偶数。旧俗,在结婚之前,男方行聘礼,多为8架盒(即果品,每架100个)或10架盒。女方则相应陪送8件或10件嫁妆(特指家具)。女方结婚典礼当天,男方给女方的礼品,必配够4色,每色礼品必配成偶数,即使一块肉,也必在中间割上一刀,俗称"连刀礼条"。女方回的礼,也必配成4色,每色均成偶数。如连根生的两棵葱、两株艾等。迎娶时,或两乘轿或4乘轿。男方引宾、娶女婆各1人。女方送客,男女各2人。做引宾和送客的人,均必须配偶健在。
平时走亲戚送礼也多取偶数,绝无单(奇)数者。惟办丧事则多取奇数。写丧帖,每面必须成单行,每行字数也必须成单数。对死者的祭日也多为奇数,如三七21日,五七35日,七七49日,1周年,3周年。
奇偶两数和《周易》的关系尤为密切。如八卦中的六爻,单(奇)数为阳,双(偶)数为阴。乾为奇,《彖传》说:"大哉乾元,万物资始,乃统天。"长辈中的亲人去世,是家庭中天大的事,办丧事多贴"可当大事"的横披。所以从择殡葬日到书写讣文都采用至高至大至尊意义的乾象奇数。坤为偶,《亲传》说:"至哉坤元,万物资生,乃顺承天。坤厚载物,德合无疆。"坤有温和、敦睦、柔顺的性格,所以婚事、孩子生日、亲友往来的礼品均用代表坤象的偶数。